买房后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是购房者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行为之一。但是一些购房者也常会遇到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,大致上可以分成以下几种情况。
一、开发商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
1、在集体土地上开发的项目
2、没有批准就立项的项目
3、没有取得批准规划的项目
4、没有获取销售许可证的项目
5、验收不合格的项目
6、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
7、开发商未缴纳相关税费的
8、被有关部门查封、限制交易的项目
二、购房者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
9、购房者没有缴纳相关税费
10、没有提供不动产登记发证机关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
11、委托他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但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的
根据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过错方的不同,处理的办法上也是不同。
如果是开发商的责任,购房者应该带上购房合同,首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,如果达成一致,双方可签订协议,对相关的责任和最终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。
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律师函。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,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,比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,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,如果对方拒不赔偿,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。
如果经协商和发函,开发商拒不解决问题的话,可以到法院起诉,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,同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。
如果是购房者的责任,只需根据原因补足费用或者材料应该就可以办理好不动产权证。

来源:库尔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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